今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,也是第17个全国法制宣传日。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契机,认真落实“谁主管谁负责、谁执法谁普法、谁服务谁普法、谁失责追谁责”普法责任制,阜宁残联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,共设咨询台1个,悬挂标语2幅,设置展板3块,组织参加集中宣誓4人,参加法律知识考试2人,办法制专栏1期,发宣传资料500多份(册),现场答疑解惑40多人次。
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,普及了宪法知识,弘扬了宪法精神,让宪法深入人心,引导群众自觉守法,强化法制思维,形成了浓厚的法制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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